建國百年 2011全民冬季泳渡大鵬灣活動辦法
一、宗 旨:培養發掘新生代長泳優秀選手,促進國民正當休閒活動;鍛練強
健體魄、培養堅強意志、厚植國力、發展全民休閒運動以泳會友,
提昇游泳水準,宏揚大鵬灣風景區之美,帶動觀光人潮,促進屏東
縣旅遊發展。
二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
三、主辦單位: 屏東縣政府
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
中華民國游泳協會
屏東縣體育會
四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游泳協會長泳委員會、屏東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
五、協辦單位:王立委進士先生辦公室、潘立委 孟安 先生辦公室、蘇立委震清先生 辦公室、屏東縣政府消防局、屏東縣政府警察局、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、大鵬灣國際開發(股)公司、大鵬灣水上育樂有限公司、警察廣播總台高雄台、快樂聯播網高雄台、屏東水上救生協會、屏東縣農會、東港鎮農會、林邊鄉農會、東港區漁會、屏東縣沿山晨泳會、屏東縣沿海救難協會、美津濃股份有限公司、TYR奧林匹克國際有限公司、台灣遊艇帆船協會(暫定)、財團法人神傳文化基金會(暫定)、新唐人亞太電視台(暫定)、大紀元時報(暫定)、高雄市華夏歌友協會(暫定)、天方葉談美術館
六、活動日期: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6日(星期六),行程編排依實際報名人數狀
況作調整。
2011泳渡大鵬灣 比賽流程表
06:30工作人員完成就位
06:40受理泳渡單位報到
07:00競賽組選手下水
07:20泳士集合
07:30 暖身操
07:50 身心障礙泳士下水
08:10泳渡泳士下水
08:40 親子同游組下水
10:30 頒獎典禮
12:00救生人員清場
2011泳渡大鵬灣 舞台區活動流程表
08:00-18:00
台灣遊艇帆船協會-遊艇帆船展示與導覽
屏東農特產與東港三寶展售會
南臺灣美食展與地方小吃攤位聯展
神傳文化基金會-中華千年之美漢服、唐服現場走秀
天方葉談美術館-東港三寶模特兒人體彩繪秀
高雄市華夏歌友協會-經典台語老歌、懷舊國語老歌演唱
大鵬灣吊橋高昇SHOW & 國樂演奏
七、活動地點:大鵬灣國家風景區,自遊艇活動區出發,全程約 三千公尺 。
八、報名辦法:
(一)報名資格:凡中華民國之國民及旅華外國僑民,年滿8歲以上(未成年者須
由參加單位,以具有救生技術能力之成年人負責全程安全)均可
以服務單位或社團、每人限代表一單位為限。有心臟病、高血壓
、癲癇症、蜂窩性組織炎或高燒…等,以及不適長泳之疾病者請勿
報名參加。
(二)報名組別:
1.競賽組:(不分齡,分男子組、女子組)。
(1)競賽組選手須於1500公尺折返點領取證明手環,以利識別游完全程(未
領取者視同未完成全程,其成績不予計算名次)。
(2)比賽選手不得配戴相關輔助浮具、蛙鞋以利比賽公平性。
(3)選手請於下水前確實做好暖身,大會不另行帶暖身操。
2.身心障礙組:(身心障礙泳士,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)。
3.休閒泳渡組:年滿8歲以上,均可報名參加。
4.親子同游組(500公尺):由兩名家庭成員組成一隊。
(三)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0年11月20日截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(四)報名方式:
1.各單位須自行檢驗游泳能力及健康狀況,並出具游泳能力及健康證明
切結書。
2.報名參加者每人須投保200萬旅行平安保險,由各單位自行投保,並附保
單影印本。
3.以黑、藍色筆正楷填寫大會報名表格,非本次活動之表格恕不受理。
4.詳填報名單:姓名、性別(請各隊正楷詳填姓名,以利榮譽狀製作)。
5.凡報名成功後,大會將寄發編號卡及隊職員名單(為利製做榮譽狀,若姓名有
誤請來電告知),請各單位於活動當日依編號辦理報到手續。
(五)報名費用:
1.競賽組:每人500元整(含便當、紀念衫、泳帽、榮譽狀及手環)。
2.休閒泳渡組:每人400元整(含便當、紀念衫、泳帽、榮譽狀)。
3.身心障礙泳士(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不收費),贈送便當、紀念衫、泳帽、
榮譽狀。
4.親子同泳組(500公尺):每組600元(含便當、紀念衫、泳帽、榮譽狀),
親子同游2人1組,另增加1人加收400元
5.報名資料核對無誤後,請於11月20日 前將報名資料,連同報名費逕繳至
本會或以郵政匯票、報值掛號或支票寄至【中華民國游泳協會】高雄市
苓雅區802中正一路94巷1號(以郵截為憑)逾期恕不予以受理。
九、活動方式:
(一)參加泳渡選手於100年11月26日上午6:40分起開始辦理報到,大會備有
停車場(重要物品請自行保管),請各選手徒步至報到處報到後,於排定時
間前往大會會場集合。
(二)報到及下水截止時間:100年11月26日上午9時30分。
(三)各單位於下水前請自行先行編組,利於泳渡時互相照應。
十、注意事項:
(一) 參加者必須攜帶大會寄發之編號卡至報到處辦理報到手續,請自備防滑鞋或穿短蛙鞋(避免赤腳割傷)且須戴上本會所分發之泳帽方可下水參加泳渡活動。
(二) 為安全考量,不受理現場報名,參加人員必須自備救生浮具,(未帶浮具者禁止下水,競賽組選手不在此限)
(三) 泳渡中若感不適,請浮在救生浮棒上,脫下泳帽揮舉請求協助,同組隊員
亦請協助,爭取救生員救援時間。
(四) 游畢後各隊清點人數,到齊後由領隊至游畢報到處簽署並領取榮譽狀及便當。
十一、獎勵辦法:
(一) 計時組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,前八名頒發獎狀乙張(此成績將作為本會參加國外相關長泳賽會之依據)。
(二) 參加本次泳渡活動者將頒發紀念衫、泳帽、便當、飲料及泳畢榮譽狀。
(三) 夫婦2人年齡合計年滿120歲(含)以上者及最年長及最年幼泳士另贈送紀念品乙份。
十二、附 則:
(一) 活動期間中華民國游泳協會長泳委員會將盡力維護各參加者之安全,如參
加者未依規定而有任何傷亡,本會不負任何責任。
(二) 個人物品: 活動期間,所有參賽者均需小心保管個人物品,如有任何損壞
或遺失,本會將不負保管責任。
(三)天氣影響:氣象局於活動前一日發佈該地區颱風或暴風雨警報等,本活動將延期舉行,詳細資訊將於本會網站http://www.swimming.org.tw公佈。
(四)計時組游完成績將作為本會長泳競賽成績依據。
十三、本活動辦法業經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0年XX月XX日體委競字第XXXXXXXXXX號函
復備查在案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之。
建國百年 2011全民冬季泳渡大鵬灣報名表
夫妻同游 合計120歲 夫妻同游 合計130歲 夫妻同游 合計140歲
單位全銜:
單位簡稱:
聯絡人:
通訊地址: 請填郵遞區號
聯絡電話:
姓 名 | 性別 | 出生年月日 | 參加組別(請於下方打勾) | |||
競賽組 | 休閒組 | 身心障礙 | 親子組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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